管理单位
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
管理原则
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在处理视觉形象时,都必须依照VI手册之规定处理,若是特殊或非规格化的偶发事项(VI手册没有规定时),则以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解释为准,不得擅自做主,自行解决,以免影响学院形象。
VI手册之修订
因时间之改变,导致VI手册有不周延时,可以随时补充或删减,必须经由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审核通过,不可自行处理。
学院识别VI手册使用方法
学院识别VI手册内容,包括了基本体系(BASIC ELEMENTS)与应用体系(APPLICATION ELEMENTS)两部分。使用本手册之相关人员,均需先熟悉此手册,以便深入了解及灵活使用。在使用本手册时,必须明确预解决的视觉问题是什么?翻查目录找到次页。使用时一定按图例之比例运用,不可断章取义,错误使用。
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所有。